住宅出租與自住,稅負差在哪?房屋稅與房地合一稅一次看
同一間住宅,自住與出租的房屋稅稅率不同,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也有自住優惠。用新北市稅率表與財政部資料整理一般通則。
同一間住宅,自住還是出租、出租有沒有報稅,稅負會差很多。這篇用新北市稅率表和財政部資料,整理最常被問的幾個差別。
房屋稅:用途決定稅率
依新北市稅捐處的稅率表,住家用房屋分幾種情形:
- 自住: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最多 3 戶,稅率 1.2%;全國單一自住且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,稅率 1%。
- 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、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:全國 4 戶以內為 1.5%,5~6 戶 2%,7 戶以上 2.4%。
- 其他非自住:全國 2 戶以內 3.2%,3~4 戶 3.8%,5~6 戶 4.2%,7 戶以上 4.8%。
重點是:同樣出租,有沒有申報租賃所得、租金有沒有達標準,稅率可能差一倍以上。自住稅率要符合戶籍、無出租等條件,且要向稅捐處申報。
房地合一稅:自住有優惠
個人出售房地,依持有期間適用稅率:2 年以內 45%、超過 2 年未逾 5 年 35%、超過 5 年未逾 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(境內居住者)。
若符合自住條件,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下免稅,超過部分 10%。條件包括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該址設籍、持有並居住連續滿 6 年、出售前 6 年內沒有出租或營業,且每 6 年限用一次。
這表示:房子曾經出租,就可能不符合自住優惠。出租前,先想清楚未來要不要賣。
簡單的判斷順序
先確認全國持有戶數與是否申報,再看租金有沒有達標準,最後才比較稅率。順序反了,很容易拿錯表格、算錯稅。
出租前要想的三件事
- 租金要不要申報?申報會增加所得稅負擔,但房屋稅與日後出售的規劃也會不同。
- 未來是自住還是賣出?出租會影響自住優惠。
- 使用情形改變,要在開徵前 40 日向稅捐處申報。
提醒
稅制會調整,且每個人的戶數、所得與持有期間不同。本文為一般通則,個案請洽稅務人員或國稅局、稅捐處確認。本站「試算工具」可以先抓房地合一稅的大概金額。